臺北市立木柵國民中學社區環保服務實施要點

一、依據:

(一)、本校培養學生積極服務的價值觀念實施要點。

(二)、本校中長期校務發展計劃辦理。

 

二、目的:

(一)、學生體驗生命的意義,進而去關心自己,關懷別人,回饋社會,服務社區。

(二)、養成學生「人生以服務為目的」的生活教育目標。

(三)、啟發學生人文關懷之精神,培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與熱誠,落實五育均衡的全人教育。

(四)、鼓勵學生參與社區服務性社團及志願服務隊。(例如:慈濟功德會文山區社區環保定點工作,詳如附件)

 

三、實施辦法

(一)、教育宣導:利用各項集會加強宣導,倡導社區環保學習風氣。

(二)、設計服務卡:訂定嚴謹、合理之認證與評鑑方式,請該單位蓋章,或開立證明。

(三)、詳實規定服務地點、區域及內容,並建立聯絡電話與負責人資料,以確保學生服務是否屬實及安全性。

 

四、服務區域及項目:

(一)、學校鄰近社區之環保及清潔活動。

(二)、戶籍所在地社區之環保及清潔活動。

(三)、學校安排環保及清潔活動。

 

五、服務時間:利用週末及寒暑假或例假日。

 

六、獎勵辦法:

(一)、服務滿8小時者,可以服務卡或其他證明文件提報記嘉獎一次,滿16小時者可以記小功一次。

(二)、依學生參與服務之表現,於期末綜合表現中予以加分,表現特優獲服務單位肯定及提報者,予以擇優表揚。

(三)、學生參與服務學習之表現,得列入高、中職入學徵選之項目或特別條件。

 

七、本實施要點奉校長核可後實施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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